审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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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关于实施凯原法学院主要负责人孔祥俊、汪后继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1 浏览量: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孔祥俊、汪后继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党委组织部[2021]128号)要求,审计处已于2022年2月2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处[2022]82号),并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23日起,对你单位原院长、党委副书记孔祥俊(任职时间:2018年9月至2021年11月)、党委书记汪后继(任职时间:2013年12月至今)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021-34206229

联系邮箱:sjchu@sjtu.edu.cn

地址:文博楼-317室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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