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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上海交通大学原工会主席于朝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量: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对于朝阳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党委组织部〔2025〕102号),审计处决定自2025年12月01日起,对上海交通大学原工会主席于朝阳(任职时间:2017.05-2025.07)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021-34206220

联系邮箱:sjchu@sjtu.edu.cn

地址:文博楼-3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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