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对赵昕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党委组织部〔2025〕137号),审计处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对学指委(学生处、团委、人武部)原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学生处处长赵昕(任职时间:2024.05-2025.11)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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