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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刘念才、王琳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6 浏览量: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刘念才、王琳媛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党委组织部〔2024〕134号),审计处决定自2025年10月15日起,对原教育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念才(任职时间:2020.10-2024.12)、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王琳媛(任职时间:2021.09-至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021-34206220

联系邮箱:sjchu@sjtu.edu.cn

地址:文博楼-3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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