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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情况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量:

上海交通大学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地为学校各单位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审计效率及质量,请各单位明确以下事项后,通过审计处内部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项目信息,上传工程结算资料。  

1、报送的工程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  

2、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反映了全部工程内容并注明所采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单价,且结算书已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员执业资格章;  

3、送审时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项目资金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施工变更单、签证单、竣工验收单、主材价格依据及施工单位报审工程结算资料承诺书等有关资料;  

4、审计过程中补充的造成费用增加的签证单等资料一律无效;  

5、材料价格:审计时一般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如合同约定高于《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中市场指导价时,参照《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缺项材料以现行市场询价为依据。若各单位有甲供或指定价的材料、设备,须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甲供或指定价的材料、设备单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时,以现行市场价格为准;  

6、完整填写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表中项目信息情况;  

7、为保证工程项目送审的严肃性,务请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在附表上签上负责人和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邮箱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审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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